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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召开商品氨分会成立会的通知
2015-08-28 | 编辑:enablesite | 【

各有关单位:

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于2015821日在晋城召开,会上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设立商品氨分会的议案》。为尽快开展商品氨领域工作,促进商品氨市场健康发展,协会定于918日在郑州召开的“2015年氮肥行业营销工作会”期间成立商品氨分会,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内容

1、通过商品氨分会管理办法;

2、选举商品氨分会理事会、副会长、会长;

3、交流商品氨生产、销售情况;

4、分析商品氨市场形势及存在的问题;

5、研究商品氨分会工作重点。

二、会议准备

1、请有意向加入商品氨分会的单位推荐一位企业领导担任分会理事,并将推荐表(附件一)于96日前传真至中国氮肥工业协会。

2、请对《商品氨分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二)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96日前反馈给中国氮肥工业协会。

三、会议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5916日报到,1718日开会

地点:河南郑州  大河锦江饭店

四、会议费用

商品氨分会成立会与2015年氮肥行业营销工作会合并召开,不另外收会议费。

五、联系人:

  锋,电话:010-8203209918910500206

邮箱:122614537@qq.com

  真:010-82032742 82038259

 

附件一: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商品氨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

附件二: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商品氨分会管理办法

 

 

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一:

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商品氨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

单位名称

 

   

 

   

 

候选人姓名

 

现任职务

 

职称

 

   

 

   

 

电子邮箱

 

   

 

主要

工作

经历

 

 

联系人

姓名

 

职务

 

电话

 

手机

 

推荐单位意见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公  章)

     

注:请将推荐表于96日传真至中国氮肥工业协会。

传真:010-82032742 82038259  邮箱:122614537@qq.com

 

 

 

 

附件二: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商品氨分会管理办法

(征求意见稿)

 

合成氨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,被广泛应用于化肥生产、脱硝、脱硫、己内酰胺、丙烯晴、制冷、冶金等领域,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近年来,我国己内酰胺、丙烯晴等合成氨下游产品产能快速增加,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高度重视,环保装置对合成氨需求呈井喷式增长。预计到2015年,我国商品氨(包括液氨和氨水,下同)市场规模将接近800万吨。但是,商品氨市场还存在经营主体分散、市场混乱、安全管理滞后等突出问题。为促进我国商品氨市场健康发展,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决定成立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商品氨分会。为加强商品氨分会的管理,充分发挥商品氨分会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、商品氨分会是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内设的关于商品氨生产、流通与应用的分支机构,接受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理事会的领导。

第二条、商品氨分会的主要任务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合成氨的方针政策,承担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工作。研究商品氨的发展趋势,反映会员要求和意见,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。

(二)建立商品氨的信息网络。通过《中国氮肥网》宣传国家有关政策,及时发布国内外商品氨市场及技术信息,负责商品氨的生产统计和汇总,为国家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依据,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;

(三)举办各类市场交流会、技术交流会,总结、交流、消化、吸收国内外商品氨安全管理和技术先进经验。研究商品氨行业发展的趋势,开展商品氨应用和咨询服务。

(四)组织、参与商品氨相关产品标准、运输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规范工作;

(五)参与商品氨市场建设,维护公平竞争、市场自律和会员的合法权益;

(六)组织对企业人才、技术、职业、管理、法规等培训,指导、协助会员单位提高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;

(七)组织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

(八)发展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的联系与交流,开展技术经济方面的合作;协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,协调对外贸易争议;

(九)组织行业开展创建名牌等活动;

(十)组织并参与合成氨产品的反倾销、反补贴、保障措施等有关工作,保护行业安全。

第三条、商品氨分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若干名,随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换届。分会日常办公机构为秘书处,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。

第四条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由商品氨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。副秘书长由分会聘任。

第五条、凡承认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章程,遵守商品氨分会管理办法的相关单位,经自愿申请都可以成为商品氨分会会员。加入商品氨分会,需提交入会申请书和入会登记表,经会长办公会审查批准,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向会员大会报告。已成为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会员的不再重新申请。

第六条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会员有义务积极完成商品氨分会交办的工作,按规定交纳会费,积极向商品氨分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七条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秘书处,并交回会员证,自申请退会之日起取消会员资格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,停止各项免费服务,连续三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分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八条、商品氨分会会员视同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会员并享有同等权益;会费按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会费标准执行,每年1月份汇至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财务部。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和商品氨分会不重复收取会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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