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(第一批)》的公示
	  
      2020-09-30  | 编辑:enablesit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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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》要求,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(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,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 
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《目录》有异议的,请于10月16日17时前(以寄件时间为准)填写《意见反馈表》以书面形式提出,邮寄并传真至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,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,邮编:100037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93343457@qq.com)。单位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的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,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有关附件可登陆应急管理部网站www.mem.gov.cn下载。 
联系人及电话:李磊,010-64464016,64463356(传真)。 
  
附件:1.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目录(第一批) 
2.意见反馈表 
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 
2020年9月27日 
附件1 
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(第一批) 
| 
 序号  | 
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 
装备名称  | 
 淘汰原因  | 
 淘汰 
类型  | 
 限制范围  | 
 代替的技术 
或装备名称  | 
 法规标准依据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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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  | 
    |  
| 
 1  | 
 采用氨冷冻盐水的氯气液化工艺  | 
 氨漏入盐水中形成氨盐,再漏入液氯中,形成三氯化氮,易发生爆炸。  | 
 限制  | 
 两年内改造完毕  | 
 环保型冷冻剂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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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  | 
 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 | 
 安全风险大。  | 
 禁止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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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 | 
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“淘汰类”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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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3  | 
 常压固定床间歇煤气化工艺  | 
 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,作业人员多,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。  | 
 限制  | 
 新、扩建项目禁止采用,现有项目逐步退出  | 
 采用水煤浆粉煤气化工艺或煤纯氧连续加压气化工艺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| 
 4  | 
 常压中和法硝酸铵生产工艺  | 
 常压反应釜内物料量大,反应速度慢且不均匀,尾气逸出量大,安全风险大。  | 
 禁止  | 
 三聚氰胺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 | 
 加压中和法或管式反应器法硝酸铵生产工艺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| 
 二、淘汰落后的装备  | 
  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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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  | 
 敞开式离心机  | 
 缺乏有效密封,工作过程中物料及蒸气逸出带来的安全风险高。  | 
 限制  | 
 涉及易燃、有毒物料禁用  | 
 密闭式离心机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| 
 2  | 
 多节钟罩的氯乙烯气柜  | 
 气柜导轨容易发生卡涩,使物料泄漏。  | 
 限制  | 
 新、扩建项目禁止,现有多节气柜按照单节气柜改造运行  | 
 单节钟罩气柜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| 
 3  | 
 煤制甲醇装置气体净化工序三元换热器  | 
 在此环境下,易发生腐蚀造成泄漏。  | 
 禁止  | 
    | 
 常规列管换热器、板式换热器等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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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  | 
 未设置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存仓库、气化间  | 
 安全风险高,易发生中毒事故。  | 
 限制  | 
 一年内改造完毕  | 
 仓库、气化间密闭,并设置与报警联锁的自动吸收装置  | 
 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》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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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5  | 
 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石油制品的釜式蒸馏装置  | 
 安全风险高,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。  | 
 禁止  | 
    | 
 常减压蒸馏塔  | 
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“淘汰类”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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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6  | 
 开放式(又称敞开式)、内燃式(又称半密闭式或半开放式)电石炉  | 
 安全风险高,易发生火灾、爆炸、灼烫事故。  | 
 禁止  | 
    | 
 密闭式电石炉  | 
 电石行业产业政策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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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7  | 
 无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燃气加热炉、导热油炉  | 
 燃气加热炉、导热油炉缺乏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,容易导致炉膛爆炸。  | 
 限制  | 
 一年内改造完毕,科研实验用炉不受限制  | 
 带有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燃气加热炉、导热油炉  | 
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五条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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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8  | 
 液化烃、液氯、液氨管道用软管  | 
 缺乏检测要求,安全可靠性低。  | 
 禁止  | 
 码头使用的金属软管和电子级产品使用的软管除外  | 
 金属制压力管道或万向充装系统  | 
 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160-2008(2018版)  |     
  
附件2 
意见反馈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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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目录名称: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目录(第一批)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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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反馈意见单位(章):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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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法人代表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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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联系方式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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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联系人  | 
    | 
 联系电话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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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传 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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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电子邮箱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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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单位性质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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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单位地址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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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序  号  | 
 原内容  | 
 修改意见  | 
 修改理由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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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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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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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3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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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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