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公告
关于征求“氮肥、甲醇行业的生产及贸易相关财税政策”的函
发布时间:2010-05-27    

 

中国氮肥工业协会


中国氮协函(2010)第014
 

 


关于征求“氮肥、甲醇行业的生产及贸易相关财税政策”的函

 

各氮肥、甲醇生产企业:

根据工信部要求组织研究石化行业的生产及贸易相关财税政策,其中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负责对氮肥、甲醇产业的生产及贸易方面的财税政策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。为更好地表达行业意愿,使国家出台的财税政策有利于氮肥甲醇产业的健康发展,现对下列问题征求意见。请各单位组织研究,并于6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,联系人,张锋、韦勇。电话:010-8203209982032114,邮箱:氮肥zf-lingdang@263.net  甲醇yong-w@sohu.com

一、氮肥、甲醇产业现行财税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和存在问题

(最好能举例说明财税政策实施效果及不利影响)

二、 对调整行业生产贸易相关财税政策的建议

1、本行业进出口关税政策的调整建议。(详述理由)

2、本行业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建议。(详述理由)

3、本行业税则税目调整方向和具体建议。(详述理由)

4、本行业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建议(详述理由)

5、本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建议。(详述理由)

6、本行业对资源及环境税费的改革建议。(详述理由)

 

OO年五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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