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建设
关于对《草酰胺》等四项团体标准进行 立项审议的函
各位委员:
近期,共计收到四项标准立项建议,为科学、高效地推进标准立项审议工作,依据《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现决定采用函审方式对立项建议进行审议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函审方式和时间
本次审议由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完成,请各位委员审阅附件中的立项建议材料,填写《团体标准立项审查单》(附件2)并签字,并于2026年2月12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。标准立项建议汇总表及立项建议书详见附件1。
二、相关要求
请各位委员本着科学、公正、严谨的原则,结合行业发展需要、对标准内容的必要性、先进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。
《团体标准立项审查单》中的意见栏请务必填写明确意见。同意的,请简要说明理由或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;不同意或建议缓议的,须详细阐述理由,以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无异议。函审结果将根据《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和处理,形成最终立项建议清单并公示。
三、联系方式
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
王亚楠 15117951089 dfxhbgw@163.com
中国氮肥工业协会
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
附件1:
标准立项建议汇总表
序号 | 标准名称 | 项目建议单位 |
1 | 草酰胺 |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2 | 碳硫基增效肥 | 江苏江南生态碳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|
3 | 合成氨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技术指南 |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 |
4 | 脲酶抑制剂尿素中脲酶抑制剂含量的测定 | 云南云天化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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